佛山市亿动网络有限公司
企业邮局租用服务协议

甲 方:
 
乙 方:佛山市亿动网络有限公司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协议双方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邮局租用服务的各项事宜,经协商一致后,签定本协议。

一、 合作事项
   乙方为甲方提供POP3/SMTP/IMAP4协议的邮件收发服务,甲方可以使用Web界面及Outlook Express/Foxmail 等客户端软件收发邮件。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 甲方可以获得以域名为后缀的企业邮局。
  2. 甲方可以使用Web界面及Outlook Express/Netscape Communicator/Foxmail 等客户端软件收发邮件。
  3. 甲方可以自行管理所申请的企业邮局,包括在整个邮局系统内进行开设、删除邮箱、修改邮局、邮箱密码等操作。

(二)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乙方有权在发现上述情况时终止甲方邮局的使用,甲方已支付的租用费用不予退还。同时甲方应对其经营行为和发布的信息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任何而引起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给乙方及乙方用户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2. 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企业邮局服务、服务器和技术支持散布大量不受欢迎或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广告等SPAM,也不得散发包含反动、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害信息的电子邮件。乙方有权在发现上述情况时终止甲方邮局的使用,甲方已支付的租用费用不予退还。同时甲方应对其经营行为和发布的信息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任何而引起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给乙方及乙方用户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3. 甲方须按乙方制定的企业邮局使用规则和注意事项妥善管理自己的企业邮局,如甲方的使用行为与上述规则或注意事项或相关规定不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更正,如甲方拒绝更正,则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甲方邮局的使用,甲方已支付的租用费用不予退还。
  4. 甲方有义务维护自己邮局的数据、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因甲方维护或保密不善致使相关信息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甲方帐号和密码进行各种操作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5. 基于乙方所提供的企业邮局服务的重要性,甲方必须提供真实的甲方资料和联系信息。上述资料一旦变动,甲方须及时更新并通知乙方。真实的甲方资料是乙方提供售后服务的依据和甲方获得法律保障的前提,因甲方提供该资料不真实、不准确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6. 甲方须按乙方制定的企业邮局服务价格标准按时支付相应款项,并于租用期满前及时为邮局续费,乙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 乙方拥有本合同所称企业邮局系统的所有权;乙方拥有向甲方提供的任何技术支持、服务所包含的资料、信息、数据等的知识产权。
  2. 乙方依照甲方在线提交的企业邮局服务申请中定制的服务规格提供相应服务。对甲方提出的超出该服务范围的要求,乙方有权拒绝;对甲方超出定制的服务规格使用乙方资源的行为,乙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予以制止,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域名DNS、关闭甲方邮局帐号、删除邮局等,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负责,甲方已支付的租用费用不予退还。
  3. 乙方对于甲方因自行操作不当引发的故障、问题及甲方所发布信息的内容所产生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出现上述情况,乙方有权自主决断,终止甲方邮局的使用。
  4. 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期限和数额向甲方收取相应费用及按照规定应收取的其他费用,并有权随时依市场情况调整价格标准。
  5. 尊重甲方个人隐私是乙方的一项基本政策,乙方不会在未经甲方授权的情况下,公开、编辑或透露甲方资料及其邮件内容,除非符合以下五种情况之一: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机构、公安部门及其它国家机关的要求及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要求;
       2) 维护乙方的任何合法权益;
       3) 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甲方、其他社会个体和社会大众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4) 甲方亲自授权的情形下;
       5) 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相关要求。

(二)乙方的义务:

  1.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甲方注册的域名为后缀的企业邮局。
  2. 乙方按照甲方在线选择的邮局功能配置提供各项具体服务。
  3. 乙方为甲方提供POP3/SMTP/IMAP4协议的邮件收发服务。
  4. 乙方帮助甲方实现通过客户端进行POP3和SMTP收发邮件,并保证邮件收发服务器连接快速稳定。
  5. 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邮局的后台技术支持,及时为甲方解决邮局系统的技术故障。
  6. 服务担保:乙方会努力完善和提升企业邮局服务,对系统的稳定性、防灾害性、甲方信息的安全性、快速性等方面做*****大努力。对合作伙伴提供的软、硬件所存在的问题,乙方尽一切可能敦促软、硬件服务提供商尽快解决。

四、 价格条款与付款方式

  1. 甲方在申请邮局服务前须按"价格总览"中规定的价格标准和付款事宜将足够的款项汇入甲方在乙方的帐户中,乙方将在甲方在线提交企业邮局服务相关申请后按照所选服务规格自动扣除相应款项,随后开通甲方申请的企业邮局。
  2. 双方需在合同期满后继续合作的,甲方应于本合同届满前按届时有效的新的价格标准将定制服务的价款汇付至其在乙方的帐户中并在线提交企业邮局续费扣款,则本合同继续有效。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在甲方申请乙方企业邮局的租用期内持续有效,有效期至甲方在线提交的租用期届满时止。合同有效期届满后乙方即关闭甲方邮局;双方需在合同期满后继续合作的,按第四条第2点履行。

六、合同变更

  1.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有权对本合同相关条款做以变更,更新后的合同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时生效。
  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出现上市、被收购、分立、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另一方同意出现上述事由的一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权利/义务承受者,但转让方应保证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到不利影响,否则转让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七、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 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或、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4.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5. 一方在合同订立、履行中采取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等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6.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本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八、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但赔偿额*****多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该企业邮局租用费用;如因乙方的合作伙伴过错造成乙方不能提供以上正常服务,乙方将在*****短的时间内和合作伙伴联系协调,力争在*****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服务。
   甲方违反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给乙方及乙方客户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及乙方客户因此所受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欠的应付服务费用、乙方系统的损坏、乙方客户的索赔及乙方客户网站因此所受的损失,并且乙方有权视情况按本合同规定关闭甲方的使用帐号,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九、免责条款

  1. 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乙方为适应服务需求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而短时间中断服务,或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电信信道、光缆、带宽调整造成邮局服务器收发速度下降,不属于乙方违约,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 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为政府禁令,罢工,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停电,通信线路中断,他人蓄意破坏,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入侵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政策调整,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营,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 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延误而给甲方或者其他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1.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产生任何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如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一、附则

  1. 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和互联网的发展过程中相关规定的出台,不断地完善和修改乙方企业邮局服务条款。
  2. 乙方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重要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及生效时间,甲方可以作如下选择:
    1)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甲方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邮局服务,乙方扣除已发生的服务费用后,退还余款。
    2)如果甲方继续享用邮局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3)甲方要继续使用乙方邮局服务,有必要对*的乙方企业邮局服务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和重新确认。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的服务条款为准.
  3. 企业邮局的所有权归乙方,甲方在租用期限内拥有电子邮局的使用权,租用期满后乙方有权收回。
  4.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完整履行本合同。
  5. 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与以前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6.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本电子文本形式的企业邮局服务协议如同双方书面签署的协议一样,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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